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約書亞記第二十章 (設立逃城避血仇)


第二十章

設立逃城避血仇  (約書亞記第二十章)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1-2 )作為神的僕人、神百姓的領袖,耶和華神的話是不可或缺的。在摩西的生平,耶和華的曉諭是他行事的準繩。接續摩西的約書亞,不單直接得聽耶和華的曉諭,也蒙耶和華提醒祂藉摩西給百姓的曉諭。起初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將敵人趕出的時期,耶和華多次曉諭約書亞,指示他當行的路,當作的事,當運用的戰略。自從約書亞記十三章,耶和華曉諭約書亞將應許地分給以色列人作產業,經文就再沒有記載「耶和華曉諭約書說」。約書亞清晰知道他所要作的,且堅定不移的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完成使命,將神應許的產業拈鬮分給以色列各支派。直至第二十章,耶和華再次,也是聖經記載的最後一次,曉諭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遵行祂藉摩西曉諭他們的命令—「為自己設立逃城。」(2 )

有關逃城的經文分別記載在民數記卅五章、申命記十九章和約書亞記二十和廿一章。閱讀和比對各章經文,查看其中的教訓和預表意義,虛心尋求主的讀者定必得著深刻體會、莫大裨益。六座逃城的設立,不是以色列人自己構想出來,乃是耶和華神在他們進入迦南地前所命定的。「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民卅五 9-12)「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3 )

神是無所不知的神,祂知道在以色列人中,殺人的事是免不了的。故殺人的必須以命償命,必被治死,民數記卅五章 16 21 節扼要地描述了誰是故殺人的。若故殺人的跑進逃城,「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十九 11-21)「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付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民卅五 30-34) 至於素無仇恨、無心殺人的就不該死。為了使誤殺人的不用無辜喪命,以色列人要在利未支派所得的四十八座城中,揀選六座,設立為逃城,三座在迦南地(基低斯、示劍、希伯崙),三座在約但河東(比悉、拉末、哥蘭)。誤殺人的,不論是以色列人、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和寄居的,都可以逃到那裡,逃避報仇的人(民卅五 15)

逃城的目的已說明,位址已選定,以色列人要怎樣預備?其中的運作又是怎樣?逃避報仇的人會得著怎樣的待遇?
 
1.道路預備:前往逃城的路必須方向清楚,指示清晰,容易到達。一座無路可達的逃城是毫無作用的。「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申十九 3)      

2.路程不遠:六座逃城分佈的位置經悉心的安排,從約但河東西兩面任何地方出發,只要知道最接近的逃城是哪一座,逃避報仇之人所須要走的路程都可以是最快捷的。「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申十九 6) 

3.個案聆聽:凡逃到逃城的人,都可將事情發生的經過申訴。「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民卅五 12)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書二十 4) 

4.裁決判斷:城內的大祭司、長老和會眾會照典章作出公正的裁決,不會包庇故意殺人的人。「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5.性命保存:只要誤殺人的逃往逃城,他就能獲得庇護,保存性命。「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 活,」(申十九 4-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民卅五 25) 

6.  地方居住:被收進逃城的人都可居住在城內。「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裡。」(書二十 4-5)
 
7.  居住時間:住在逃城內的人不須擔心要離城。他可住在城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他若要返回自己的地業,可在大祭司死後回去。「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民卅五 25)  「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書二十 6)「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民卅五 28)     
  
8.  逃城境外:誤殺人的住在逃城內不久,若隨意出了逃城,他的性命就不受到保障。「但誤殺人的,無論什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民卅五 26-27)

耶和華神為以色列人預備逃城,說明其中的細節和安排,正好預表基督耶穌在各各他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祂是罪人的逃城—避難所。「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來六 17-20)

昔日,在應許地,因為地理位置,道路安排,逃城共有六座。現在,救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逃城,唯一的拯救。「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 以靠著得救。」(徒四 1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 6)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尌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 8-13)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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