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人有靈魂嗎?

    人有靈魂嗎?有些人說:「當然有!」並且深信不疑。有些人則說:「那有靈魂!我從沒看過靈魂,我堅決不信這類幻想出來的東西!」另有一些人說:「可能有吧?但我看不見,不敢確定。」到底靈魂存在嗎?是所謂「信則有,不信則無」的東西嗎?近代醫學和科學的研究,給我們提供了更加清楚明確的答案。 

心臟科醫生的研究


Dr. Maurice Rawlings

 首先我們看羅林斯醫生(Maurice S. Rawlings)的論據。他是美國著名的心臟科權威,並根據自己多年的經驗寫了一本書,名為《死亡的背後》(Beyond  Death’s  Door)。他在此書序言中寫道:「這本書中,列出各種死後生命的經歷,這些經歷不是選出來支持某種信仰或理念。不過,如果碰巧跟某種信仰或理念相同時,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那的確是每一位經歷者真正的親身體驗。我個人也是從每一位親述者的經歷中,心中從『疑惑』到『有可能』而至『確信』。很多事情在沒有臨到我們時,尤其是這類看不到、摸不著的事情,我們會說那騙局、無稽、不值得相信。然而,不管你信不信,書中所寫的每一個例子都是真真實實的。」 

    觸動他的第一件事是當他搶救一位病人時發生的。這病人在他的辦公室量血壓時,因心臟病發作而突然休克。心肺復甦、心律調節器均全然無效,心臟區完全阻塞了。最後只得使用前導器,使心臟有規律地跳動,並克服阻塞。病人時而復甦,時而墜入死亡。 每當恢復心跳、呼吸時,病人就聲嘶力竭地尖叫:「我到過地獄啊!求你別再讓我回到那裡去!」見慣病人緊張情緒的羅林斯醫生在開始時並不在意,甚至對病人說:「那就繼續遊你的地獄去吧!」然而,病人極度驚恐,表情怪異,瞳孔擴張,渾身打顫,冷汗淋漓。這位醫生才相信病人處於從未經歷過的驚恐之中,於是快速地搶救這病人,並在病人的勉強下,一齊跪在地板上向耶穌基督祈禱。病人的情況終於穩定下來,過後被轉到別的醫院。
    
羅林斯回家後,抹去《聖經》上的灰塵,開始仔細閱讀,其中所描述的地獄果然真確和可(路十六 19-31)。那病人出院後,成了基督徒。這事件對羅林斯影響極大,他最終承認道:「以往死亡對於我來說,不過是行醫時常見的事情,人死如燈滅,無須為之憂慮。但現在我開始相信,死後畢竟是有生命的。」
    
《聖經》明確地宣告:「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 27)。為解開死後生命之謎,羅林斯醫生繼續認真地研讀《聖經》,努力收集病人自述的第一手資料。幾乎每個病人臨床死亡時,都曾「魂遊體外」,冷眼觀看醫生和護士搶救躺在床上自己軀體的經歷,也會見到早逝的親朋。有的到了美麗、光明之處,有的則到了幽暗、陰森之地。其他有關魂遊體外的例證,都表明人並非只屬物質,還有更高的意識和心智層面,就是我們所謂的靈魂。
 
精神科醫生的研究
    
除了羅林斯醫生的研究,還有不少其他的醫生或科學家也做過

Elisabeth Kübler

類似的研究。芝加哥著名精神科醫生庫伯勒.羅絲(Elisabeth  Kübler-Ross)花了十年時間,收集了幾百位臨終者所經歷的魂遊體外的經驗。她的資料引起醫學界的興趣和重視。在美國的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為此舉行「瀕死經驗」的討論大會,有過千名醫護人員前來聽醫生、科學家、並一些有此經驗的人講論。 

    基於有限的篇幅,就只列舉庫伯勒.羅絲所收集的一個例證,來說明靈魂的存在。一位中年人因心臟病發作,在急症室內被搶救。他經驗到自己從軀體中飄浮而出,向著一道光而去。他後來見證說,他感覺當時若與光更接近些,便不會再回到身體裡面。他感覺被光吸引,但同時又聽見自己孩子哭泣的聲音,他最後回到軀體中。他所聽見的聲音不可能由物質媒介傳遞的,因為急症室是禁止兒童進入的。
   
 記者問道:「這光是什麼?」她回答:「這人所經驗的光乃是  神。他乃是進到  神的面前。我相信這是毫無疑問的。」  她之所以有興趣研究臨終病人的經驗,乃是因為在這研究的 25 年前,她在瑞士還是一位年輕的醫生時,發現許多年邁的病人,臨終時有很快樂的面容,好像在與早已去世的親友交談一般。她知道這不能用幻覺來解釋,因為他們當時未受藥物的影響,神智又很清醒健全。所以她相信,他們每個人臨終時,都知有人在等待他們。面對這許多瀕死經驗或魂遊體外的供證,她不得不下一個結論說:「毫無疑問,我知道人死之後仍然存在,即身體死了,靈魂仍然活著。」她的理由既簡單又有力,她說:「因為沒有其他可以解釋人失去知覺,沒有一點生機,而又能正確地報告現場
的情況。」

心理學家的研究 

Raymond A. Moody


    自從庫伯勒.羅絲作了靈魂研究的開路先鋒,美國各地的醫生和心理學家都分別用科學方式,去研究和分析魂遊體外這類 現象。他們大都肯定了庫伯勒.羅絲的結論。其中一人便是穆迪(Raymond A. Moody, Jr.)。穆迪先在西喬治亞大學(University of West Georgia)榮獲心理學博士學位,然後在 1976  年從喬治亞醫學院(Medical College of Georgia)取得醫學博士學位,並在喬治亞州立醫院工作多年。他在詳細比較過百位臨終病人的經驗後,歸納出以下幾點: 

一、 當魂遊體外後,穆迪所研究的病人說他們好像有一個與身體輪廓一樣的「靈體」,但不能和周圍的人交往。一位病人說他試圖將救護人員的手推開,但這隻「靈手」在物質界卻起不了甚麼作用。 

二、 靈魂脫離肉體的牽制後,智力有顯著的增加。穆迪發現不少醫生都大惑不解,為何有些未接受過醫學訓練的病人,竟能詳細描述自己被宣佈死亡以後接受手術及起死回生的過程,
毫釐不差。 

三、 許多魂遊體外的病人遇見一「發光體」,這發光體不但發光,還放射溫暖、慈愛及寬容。病人在遇見這發光體後,自己在世的整個人生就像放幻燈片一樣在眼前掠過,好像看自
傳一樣。他們又覺得自己與這發光體之間有道明確的界限,似乎一越過了便不能回轉。

    穆迪本身為無神論者,但他也不得不下結論說,這發光體是某一位人物,一些學者認為,對基督徒而言,此發光體可指主耶穌基督。 

瀕死經驗的意義 

    既然靈性世界可以不因我們主觀的認同或否定而客觀地存在的,那麼我們能因眼看不見、手摸不到就否定  神的存在嗎?如果靈性世界是真實的,那麼我們只看眼前物質世界的世界觀、方法論豈不應該修正和面對現實嗎?信仰基督是唯心還是唯物呢?它既不唯心,也不唯物,而是唯實。它同時承認靈性世界和物質世界這兩個客觀實體。唯心論純屬主觀,唯物論則有欠全面。 

    對死的認識與對生的態度是息息相關的!自殺的人以為死了便一了百了,讓死亡結束一切!無惡不作、為非作歹,或放縱情慾、只顧今生的人,常以為死了便一了百了,無從追究。然而,《聖經》已經告訴我們,以及現代科學研究已經證明了,人死後並不是一了百了,是還有審判的,正如《聖經》清楚的教導:「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 27)。 

    在聖潔公義的  神面前接受審判,是一件何等可怕的事!  神藉著《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 8)。一切犯罪的都要被丟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永遠受苦。 

    親愛的朋友,我們敢誇口自己從沒說過謊話嗎?若有說過的話,我們的結局亦一樣將在火湖裡永遠受苦。但感謝  神,因「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 16)。 

    主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甘心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代死贖罪的工作。我們若信靠和接受祂在十架所完成的救恩,我們的罪就獲得 神的赦免,靈魂得以脫離火湖的永刑,並且得到 神所賜的永生。感謝  神,只要我們誠心實意地「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  9)。親愛的朋友,你寶貴的靈魂已經得救了嗎?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簡介(2)

路加所用的字
 
作者的性情和福音的特色可以從路加經常所用的字反映。這些字可從多處的經文中找到,例如「不要怕」(一13;一30;二10;五10;八50;十二7;十二32);責備(四35;四39;四41;八24;九42;九55;十七3);「哭」(六21;七13;七32;七38;八52;十九41;廿二62;廿三28);「大」(二10;十八25;五29;七16;八37;十四16;十六26;廿一11;廿四52);「那時」(在馬太和馬可找到七次,在約翰四次;但在路加大約四十次)。

從這幾個例子,我們學到作者對寫作對象的感受十分關心;「不要怕」除去抓著他們的恐懼,對哭的強調揭示他深深感受到人的景況。那經常重覆的「那時 」告訴讀者他的著作架構如何講究。這不是一本隨便點滴的資料搜集,而是一部精心考察編寫而成的歷史,其中編排又是按著次序。此外,路加又是富同情心的。告訴我們尋得迷羊(十五6)、失錢(十五9)和回頭浪子的(十五24),正是路加,說明他同情那失落的,並樂於從比喻中說明他們被尋回。

他還告訴我們別的事情。路加福音中記載了許多的婦女。這位精明的生命觀察者寫及婦女超過二十次之多——馬利亞是在婦女中蒙福的(一28);有一位在祂腳前的女人,她是個罪人(七37);有一個女人觸祂衣裳繸子(八43、44);有一個名叫馬大的女子接待祂到她家中(十38);有些女人從加利利跟從祂(廿三49)。這幾個例子確定了婦女們在這福音中的重要地位。

另一條穿過福音的重要線路是主耶穌的禱告,共有七次,是路加獨特的地方。
這一切給我們確定了,路加給讀者刻畫一位完美的人。祂倚靠神,又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同情人類的處境,敏感於每顆痛楚的心靈;祂既樂意醫治又樂意拯救。

全書大綱

圖表列出全書要領,顯示主耶穌首先是個蒙稱許的人。這事情的重點是,在祂開始事奉前的許多年,祂經已被驗證合格。作為一個嬰孩、少年、成人,他被帶到以色列的面前,最後祂被介紹進入祂的事奉中。一直以來,他們認不出祂來,可是天父一直在垂看,在約但河從天上來的聲音確定了祂過去的年日一直是蒙父的喜悅。

祂是個受膏的人;「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去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18),祂在拿撒勒的會堂宣告。祂呼召祂的門徒並教導他們,祂又醫治百姓,接受仇敵各種的挑戰,並在每種情況下將他打敗。

祂又是個步伐穩妥的人,因祂面對耶路撒冷(九53),充滿完全信心向著這城邁進。這十一章的聖經記載祂所走的旅程是漫長的,並明知十字架就是這路程的盡頭。

當祂到達耶路撒冷,祂四週受敵,要被置諸死地。無論是在聖殿的討論,或站在審判者的面前,祂都顯出祂的威嚴和尊貴。

最後,祂是那升天的人,在這裏我們看見那位完全得勝者,征服了祂的仇敵,並得勝了死亡。這不是海市蜃樓;他們看見祂,聽見祂說話,與祂同行,摸著祂和在祂面前吃東西。這些事沒有行在暗中,門徒知道主已經從死裏復活,他們就拜祂(廿四52)。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簡介(1)

我們不能完全掌握路加最初認識保羅的時間,但他被介紹與使徒相識明顯是在特羅亞(徒十六8)或稍前的時間。路加在特羅亞與保羅會合是肯定的,因為到此為止,當寫及保羅和他的同伴,路加所用的是「他們」,說明他不在他們中間,可是第一次用「我們」是在第十節。在歌羅西書四章14節,我們讀到他並不在那些「受割禮」的人中間(西四11),這說明他是個外邦人。保羅稱他為「親愛的醫生路加」,是一個經過訓練、對事情尋根究底人。

自此,他就成為保羅的忠心朋友和同工。在第二次的傳道旅程上,他陪伴保羅(徒十六10-17);他被留在腓立比(徒十七1)這裏的「我們」再次變作「他們」;在第三次的傳道旅程上,他又再與保羅會合(看徒二十6的「我們」),與保羅同在直至旅程完畢,並與保羅一起經歷耶路撒冷其餘的事情。稍後,他與保羅去到羅馬(徒廿八16),保羅第一、二次被監禁時,路加亦與他在一起(西四14;門24;提後四11)。在保羅的事奉生活上,他是忠心到底。無疑,在這些後來的日子,除了他們所享受的屬靈相交外,對年老的使徒來說,有一位可靠的醫生作伴,實在是好得無比的。主實在曉得祂僕人的需要。

福音的寫作

路加有在高位的朋友,這是明顯的。福音是寫給「提阿非羅大人」的(一3),這是對顯貴人物的一種尊稱,保羅對非斯都的稱謂也是一樣(徒廿六25)。路加的見證不像馬太和約翰直接的資料,他是屬於間接的見證,把見證人所寫的資料搜集整理。書中所記載的是「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路一1),就是他們滿心所相信和接受的。路加經過仔細考察這些從起頭所記載的(「完美的了解」一3),決心按著次序把它記載下來,好使提阿非羅對所發生的事認識透徹。這些事已用口傳的方式告訴了他,現在再以文字方式讓他知道。為了達到目的,路加回到比別的福音作者更早的時間,小心準確地記載故事的開始(一5)。

我們很多時候把聖經看作可有可無,對聖經表面的熟稔會減低對它的尊重。在福音書中,路加要後世的人知道閱讀記載的重要,讓他們對書中信息的認識越是增強。
 

路加福音的重點

這是人子的福音,罪人的救主。書中的動詞「救」和名詞「救主」出現十八次之多,比其他福音為多。路加醫生關心人的身體,也關心他們靈魂的得救。
路加恐怕我們忘記祂救主的身份,他也強調救主的主權。「主」一詞超過八十次被使用,次數再一次超過其他的福音;請記得天使向牧羊人的宣告「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二11)。


路加福音也是一卷喜樂的福音(參看圖表);這是向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所應許的(一14);當馬利亞探訪以利沙伯時,以利沙伯的胎在她腹中喜樂地跳躍(一44);天使宣告祂的出生時說,這是個「大喜的信息」(二10);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十五7);當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使者的面前也要這樣歡喜(十五10)。正正路加的記載,當主向門徒顯現,在當中充滿了喜樂(二十四41),當祂「被接升天」時,誰可以懷疑充滿他們內心的「大喜樂」呢!(二十四51、52)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簡介(2)


書信的大綱


逃離律法主義 (第一、二章)


在這書信的首段,我們看見使徒所處理的,是猶太人和歸化猶太籍的人信主之後所享受的自由。保羅提醒他們關於福音的目標,然後叫他們醒覺偏離了福音的情況,再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純正的福音上。保羅提到假福音的三個特徵。別的福音是個假冒,是嚴重的和罪惡的(7-9),對提出這說法的人,保羅寫道:「他應當被咒詛。」(8)


從一章十三節而來的個人記載,我們曉得保羅的福音是直接從主而來。他重生歸正時並非從人得到福音,他早期的基督徒生活亦是在阿拉伯渡過,沒受到別人的影響。保羅後來到訪耶路撒冷,是三年之後的事,也只不過為期十五天而已。當時,眾教會因著大掃的掃羅和他的講道而歸榮耀與神。十四年後的今天,他為福音爭辯,抵抗猶太教人士的偷襲。保羅所採取的立場,使徒們也一致贊同。保羅蒙福音所拯救,並毫無保留地把福音傳揚,他在耶路撒冷為福音爭辯,沒有偏離使徒們所持守的。後來,當彼得的表現與福音相違時,保羅當面抵擋他。這一切的背景,證實書信的聲明,保羅的福音,亦一直如是,是主耶穌差遣祂僕人所傳揚的信息。 
 

尊貴的地位 (第三、四章)


所以,福音不單使人逃離他們沒有能力遵守的律法要求,還抬舉信徒得到尊貴的地位,是他們未曾知道的。第三章一至十八節談到律法地位的考核,然後第三章十九節至第四章八節談到律法的目標和解釋,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很大的分別。服從律法是不成熟的表現。首先,他是在「訓蒙的師傅」之下(24);第二,他的地位卑微,尤如奴僕。「訓蒙的師傳」並不是教師,而是一名負責照顧幼子的奴隸,直至幼子長大成人。可是,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就像受管於教師和監護人之下的兒童,直到他們被贖,接受了兒子的名分,藉著後嗣成為神的兒子,被抬舉至尊貴的地位。


儘管真理偉大,不信的仍大有人在。現在保羅執筆勉勵那些被律法困擾和被引誘的人(8-31)。保羅義正詞嚴地強調他們已失去了在恩典福音中所享受的自由、福氣和交通。作者章末最後的一擊,是從以撒和以實瑪利的身上帶出教訓。


享受自由 (第五、六章) 這兩章的教訓相當實際,給那些在福音中認識 神恩典的人,曉得怎樣行事為人。這自由萬不可成為「放縱情慾的機會」(13),保羅警告他們不可彼此相咬相吞,像猶太教道理所造成的情況;他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以完成基督的律法。他們既羨慕律法,這裏就有一條律法,就是按基督所行的去行(2),如此,他們行善就不會喪志,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簡介(1)



福音的仇敵對保羅尾隨不捨,定意破壞任何他為 神所作的工。這些敵人主要是猶太教人仕,要給恩典的福音加添律法。加拉太正是他們集中火力的對象。


「讀加拉書不能不感受到書信的嚴詞厲色」。明顯地,保羅所處理的,是福音的基要和重要的事情。書信道出衛道之人的熱情,也說明祝福他人的基要道理。書信的引言與別的書信迥異,篇章既少,又近乎唐突。保羅必須一開始就給收信的當頭棒喝。書信沒有半句稱讚,只是責備,可從「希奇」他們這麼快便變質可見。(6)


書信的教訓主要環繞三件事:生命、愛心和律法。福音給他們帶來生命,是律法不能為的(21)。在享受從聖靈得著的生命時(2),他們能以彰顯聖靈的果子,而愛心是主要的特徵(22)。然而假教師卻聲稱非守律法不可。這與信心造成一個水火不容的敵對,因為遵守律法不是彰顯愛心。而是產生情慾的工作,其中一項是仇恨 (20)


收信人

加拉太書是保羅寫給在加拉太各教會的書信。關於這些教會的準確位置,曾經出現過重大的爭論,在加拉太可以找到的城市有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比,保羅在他的第一次傳道旅程曾到訪過這些地區(徒十三14至十四23)。第一次的傳道是在會堂,當時聽眾深感興趣,那些歸順猶太教的外邦人還邀請保羅和巴拿巴於下一個星期六再來講道。這省份的人口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兩名傳道人勞苦的結果,帶來了福音的敵對(十三44、50)。儘管如此,許多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相信了,保羅「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十三43)


書信背後的問題


書信著手所對付的,是仇敵首次對 神的道正面攻擊失敗後所產生的結果。這次失敗後,攻擊的茅頭直指福音的性質,要把它完全改變。倘若沒有制止,福音將被更改成為不再是 神的福音。倘若此舉不成,仇敵將使用另一策略,在聖徒心中製造對福音的冷漠。


這股摧毀福音的動力,來自那些相信這信息和教導這信息的人。他們強調摩西是神所賜的,而福音後來才到,因此福音必定與律法等同地被接受。對於未受教導的人來說,這是個具說服性的理據,卻不知這毒箭直中福音心臟。這是靠作得救的方向,是引進僧侶制度和肉體儀文的起點。環觀今天的基督教界,我們可以看見這條攻擊路線的成功之處。它已經把口稱的「眾教會」的生命擠出去,以禮拜儀式、傳統和組織取而代之,是屬血氣的,卻是人所深愛的。這書信撕開了假教訓的真面目,保羅指出這些假道理所教導的正與律法所教導的互相違背。


為了破壞保羅所傳的信息的可信性,他們必須先敗壞保羅的名聲。面對如此猛烈攻勢,保羅發現他需要為自己辯護。在這自辯的過程中,他洩露了一些沒有記載在使徒行傳中的生平細節。

這異端擴散奇速,令使徒感到驚奇。他談到加拉太人「這樣快離開」他們曾承認和擁戴的真理(6)。這對我們的警告清晰無疑。當錯道理偷進,它帶著衝力,速度之快,令人難以呼吸,貫穿眾教會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