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約書亞記第二章 (一個實在的證據)



第二章

一個實在的證據  (約書亞記第二章)





在過約但河,進入應許地之前,摩西曾向以色列人說:「以色列阿,你當聽。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尌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九 1-5)以色列人若晝夜思想和華的律法書,以上的經文必定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謙卑、自省和感恩。他們要記,他們能消滅敵人,承受應許之地為業,不是因自己的義,自己心裏的正直;乃耶和華要堅定向列祖的應許,乃因迦南地的人的惡。當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窺探利哥,他們所看見、所聽見的,豈不正好是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他們的話。耶利哥的人十分惶恐,沒有膽氣。他們聽見耶和華藉以色列人所顯的大能,知道耶和華他們的城賜給以色列人,不久他們和他們的城必會滅亡。當探子回來向約書亞述遭遇的一切事時,他們說:「耶和華果然將那全地交在我們手中。那地的一切居我們面前心都消化了。」( 24)探子們看見和得著實在的證據。以色列入要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趕出其中的人,是神的定旨,是神向以色列人的應許。神能說謊,祂的應許不會落空,祂的旨意必定成就。信靠神,遵行祂旨意的人何等蒙福!不信神,與祂為敵的人何等絕望!「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頇信有神,且信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 6)閱讀約書亞記第二章,我們必定留意妓女喇合但更重要的,我們有否看見神奇妙的救恩?神的大能透過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已經顯明,神向耶利哥城的審判迅即臨到,耶利哥全城的人都知道無法逃避。然而,「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 4)「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彼後三9)「神是不偏待人…那些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 34-35)妓女喇合接待探子,尋求真神,得著拯救的經歷,確是一幅貼切的福音寫照。「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 2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 23)「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 27)世人知道己處境的危險和絕望,也知道神的審判轉瞬即至。漠不關心和置諸不理的人嘗試神的警告抛於腦後,卻不能因此改變厄運。只有那些像妓女喇合的人,得著神奇妙的救恩。「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 31)「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必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尌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尌可以稱義;裏承認,尌可以得救。」
(羅十 9-10)
聖經中提到喇合的經文包括:

1)  喇合接待探子,與探子對話的紀錄  (約書亞記二章 1-24 )

2)  喇合獲救的經過:「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尌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她尌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六章 1723 25 )

3)  喇合的名字記載在耶穌基督的家譜:「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馬太福音一章 5)

4)  喇合的信心使她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帄帄的接待探子,尌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希伯來書十一章 31 )

5)  喇合的行為使她稱義,顯明她的信心與行為並行:「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雅各書二章 25 )。當我們閱讀和思考以上的經文,就能認識妓女喇合的個人概略、內心改變、信心行為和因信而得的賞賜。

A)  喇合的個人概略:
喇合是一個沒有指望的外邦人,生活在拜偶像、不認識真神的人中間。她是一個妓女,為賺取金錢,不惜一切作交易,被人看為卑賤,是一個沒有羞恥之心的人,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罪人。她居住在耶利哥城,就是將要遭神毀滅的城,她知道神的審判快到,自己會與城內的人一同滅亡。作為一個妓女,她會隱瞞事實,且慣說謊。她隱藏探子,然後技巧地告訴差役探子已走,且囑咐他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正好揭露她的本性。依人看來,她是出賣同胞、叛國的罪人。

B)  喇合內心的改變
雖然如此,喇合聽見耶和華在以色列人身上彰顯的大能和作為,「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面前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但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10 )她也知道耶和華已將耶利哥城賜給以色列人,「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9 )於是她內心相信耶和華是真神。她看見城內的沒
有膽氣,且知道耶利哥快遭厄運,是一處不宜久留的地方。她決定棄假歸真,不惜一切尋求神的拯救。

C)  喇合的信心行為
當探子進到她的家,她就趁著機會,接待他們,把他們藏起來。當耶利哥王打發來的人走後,喇合隨即向探子講說她所聽見所知道的一切和耶利哥城內的人的光景和心情。她承認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上天下地的神。她向探子懇求:「現在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姊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12-13 )從喇合的話,我們可感受她對家人的關心,對逃離滅亡、獲得拯救的認真和渴望。她不是隨隨便便、未經思考就講說一翻話,她要求一個實在的證據。探子向喇合承諾,只要她保守秘密,將家人聚集於她屋內,並將朱紅色線繩繫在窗外,到以色列攻取耶和哥的時候,她和一切在屋內的人都會獲救。探子走後,喇合必定是即時把朱紅線繩繫在窗外,且忙過不停,勸告家人、親人、友人到她家內住宿,逃避將來的審判,免遭滅亡。

D)  喇合因信所得的賞賜
喇合的信絕對不是只在言語上,她的信心是與她的行為並行,且因此而稱義。「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 26)不但如此,喇合因信所得的賞賜遠遠超越她所求所想的。首先,她和她的家眷都得著拯救,且成為神的子民。本身是妓女的她成了撒門的妻子,她所生的兒子是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波阿斯怎樣成為大財主,經文沒有告訴我們,但他的母親是耶和哥城內的妓女合。再者,喇合的曾曾孫是耶和華所立的王大衛,因此,她的名字被記錄在彌賽亞的家譜中。喇合因著信的行為也被記錄在希伯來書十一章,她是因信而活的見證人是美麗的雲彩。她信心的行為是新約時代信主得救的榜樣。喇合驗證了「神為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 9)每一個活在地上的人,都是獨特的,都各有不同。許多自以為義的人會覺自己較別人優勝,不需要改變,更遑論向神悔改,相信主耶穌。其實,當我們神面前坦誠,無論本性上或行為上,我們都須承認自己是罪人。只不過有些人的是明顯的,有些是隱藏的;有些被人發現,有些不為人知;有些令人感到羞恥,有些人覺得有體面;有些被人評為滔天大罪,有些被評為微不足道。神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十三6)「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箴十四 12)
甚願我們效法妓女喇合,留心神的作為,發覺自己身處險境。若不信靠上天下地的神,只會像耶利哥城內的人,坐以待斃。在當今神悅納人和拯救人的日子,耶穌基督已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作了贖價,成就了和平。因此,神吩咐各處的都要悔改,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使罪得赦,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再者,喇合從沒想到歸向真神後會得到如此大的賞賜和福氣!主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
看見尌信的,有福了。」(約二十 29)「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信差我來者的,尌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 24)


地點:旺角福音堂  
Venue: Mongkok Gospel Hall
時間:星期四晚上七時半至八時四十五分  
Time: Thursday, 7:30-8:45pm
日期:二零一一年四月至十二月  
Dates: April - December, 2011
撰錄:岑德華  
Penman: Samuel TW S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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