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給七召會的書信 (2)

地方召會見證的寶貴

經文描述主耶穌在七個燈台當中行走,祂一邊行走,一邊觀察,一邊評估聖徒的工作。當發現祂的工作受到損,便立刻採取行動對付問題。可是在行動之前,祂往往賜予悔改的機會。這些召會寶貴的地方是他們被稱為「金」燈台。「金」顯示燈台的價值,進一步証明主對個別召會(教會)的關心。我們或許認為,我們的地方召會既細小且微不足道,可是對祂來說卻是寶貴,我們必須以這亮光來看召會。主不會小看任何召會,因為這是祂的身體。

地方召會的問題

這七個召會都各有難處,我們不要希奇,它們既被仇敵攻擊、拆毀的對象,問題發生是必然的。仇敵千方百計,在某些地方上,他似乎得逞。啟示錄2、3章揭示的問題在性質和嚴重性上各有不同,可是目的乃是要破壞主的工作。稍看召會就可明白這情況。以弗所曾有熱心,可是先前的愛和熱情已被遺棄。在士每拿,聖徒面對迫逼和殉道;在別迦摩,他們容讓假道理混了進去。推雅推喇的召會,接受了那婦人不道德的教訓。撒狄有軟弱,將快「衰微」。非拉鐵非受到猶太人的攻擊,而老底嘉則自以為富足又自以為滿足,他們也不冷也不熱。那裏有為 神作的見證,那裏就肯定有問題,這情況是必然的。


                                                        ~待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