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簡介(2)


書信的大綱


逃離律法主義 (第一、二章)


在這書信的首段,我們看見使徒所處理的,是猶太人和歸化猶太籍的人信主之後所享受的自由。保羅提醒他們關於福音的目標,然後叫他們醒覺偏離了福音的情況,再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純正的福音上。保羅提到假福音的三個特徵。別的福音是個假冒,是嚴重的和罪惡的(7-9),對提出這說法的人,保羅寫道:「他應當被咒詛。」(8)


從一章十三節而來的個人記載,我們曉得保羅的福音是直接從主而來。他重生歸正時並非從人得到福音,他早期的基督徒生活亦是在阿拉伯渡過,沒受到別人的影響。保羅後來到訪耶路撒冷,是三年之後的事,也只不過為期十五天而已。當時,眾教會因著大掃的掃羅和他的講道而歸榮耀與神。十四年後的今天,他為福音爭辯,抵抗猶太教人士的偷襲。保羅所採取的立場,使徒們也一致贊同。保羅蒙福音所拯救,並毫無保留地把福音傳揚,他在耶路撒冷為福音爭辯,沒有偏離使徒們所持守的。後來,當彼得的表現與福音相違時,保羅當面抵擋他。這一切的背景,證實書信的聲明,保羅的福音,亦一直如是,是主耶穌差遣祂僕人所傳揚的信息。 
 

尊貴的地位 (第三、四章)


所以,福音不單使人逃離他們沒有能力遵守的律法要求,還抬舉信徒得到尊貴的地位,是他們未曾知道的。第三章一至十八節談到律法地位的考核,然後第三章十九節至第四章八節談到律法的目標和解釋,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很大的分別。服從律法是不成熟的表現。首先,他是在「訓蒙的師傅」之下(24);第二,他的地位卑微,尤如奴僕。「訓蒙的師傳」並不是教師,而是一名負責照顧幼子的奴隸,直至幼子長大成人。可是,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就像受管於教師和監護人之下的兒童,直到他們被贖,接受了兒子的名分,藉著後嗣成為神的兒子,被抬舉至尊貴的地位。


儘管真理偉大,不信的仍大有人在。現在保羅執筆勉勵那些被律法困擾和被引誘的人(8-31)。保羅義正詞嚴地強調他們已失去了在恩典福音中所享受的自由、福氣和交通。作者章末最後的一擊,是從以撒和以實瑪利的身上帶出教訓。


享受自由 (第五、六章) 這兩章的教訓相當實際,給那些在福音中認識 神恩典的人,曉得怎樣行事為人。這自由萬不可成為「放縱情慾的機會」(13),保羅警告他們不可彼此相咬相吞,像猶太教道理所造成的情況;他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以完成基督的律法。他們既羨慕律法,這裏就有一條律法,就是按基督所行的去行(2),如此,他們行善就不會喪志,到了時候,就要收成。